113年12月2日起開放「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請多加利用!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近日有拍賣網站刊載提供就學設籍之商品,例如以一定金額供人就讀國小、國中學籍之設籍,倘未實際居住,已涉違反戶籍法相關規定。請民眾小心勿觸法網!
戶籍法第76條:「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戶籍遷徒登記是事實行為,自應依事實認定。
大宗戶籍謄本開放線上申辦囉!自109年5月1日起,民眾或公司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大宗戶籍謄本,免出門,更便利,歡迎多加利用。
本市市民自104年9月1日起,可至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及所屬辦事處、區所、工作站申辦印鑑業務,無需再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一、申辦項目:
(一)印鑑登記、變更、廢止。
(二)核發印鑑證明。
二、辦理機關:
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及所屬辦事處、區所、工作站。
三、申辦對象:
凡設籍本市市民本人親自持國民身分證及印鑑章,至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及其所屬辦事處、區所、工作站即可申辦。
四、注意事項:
(一)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辦。
(二)跨區申辦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受理委任申請。